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至12月24日止(第十八教学周),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课程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3日。
2.考试科目考核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5日。公共课科目考试时间在教务系统中设置,各教学单位须按时提醒监考教师及学生及时查看监考安排。
3.《计算机基础》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8日,《大学英语(一)》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9日,《大学英语(三)》考核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二)平时成绩认定
为规范课程考核平时成绩构成情况,避免平时成绩给分随意,杜绝拉分现象,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填写《贵州师范学院<XXX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1),交由各学院教研室(系)课程教学档案汇总存档。
(三)成绩报送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评卷基本规范的指导和培训,期末考核试卷评阅倡导流水评卷,一人一课要向多人一课转变,重视试卷分析、体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各教学单位必须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在2024年2月5日前登录到教务系统录入学生成绩,逾期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功能将自动关闭。同时告知学生及时查询成绩,提醒成绩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准备。
二、制卷及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选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参与命题、制卷及保管等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培训和要求,与涉密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命题、审题、制卷、发卷等各环节流程,完善相关记录及资料存档。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一条命题规定,进行命题组卷(A、B卷),所有已建试题库课程必须使用题库出题。试卷的考核形式、题型结构、试题重复率、教学大纲覆盖率等相关环节符合规定。试卷要求格式统一,表述准确,符号使用规范,各题分值明确。
(三)命题结束后,试卷用8K纸张打印,由系(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领导对试题质量、评分标准进行审定,并在试卷背面签字确认,由各教学单位按7:3的比例抽取A、B卷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并做好记录,未启用的试卷可暂时封存作为课程补考和缓考使用。
(四)各教学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试卷送印,人员信息提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于考前5个工作日将试卷制作清单、审签完毕的纸质试卷报学校印务中心进行登记印刷,一经报送不再修改。各教学单位于考前3天由专人统一领取试卷。试卷抽取、送印和领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做好试卷交接手续,所有环节须严格保密,严防泄题、遗失等。
(五)《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善,在试卷装订时一并成册存档。
三、考务管理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于12月16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考试编排,公共课考场随机安排,各学院专业课考场由各学院在本学院教室范围内自行安排,教务处按照系统排考数据进行巡考和通报。
(二)各学院须提前完善考场布置安排,做好教室卫生清洁,确保良好的考试环境。考场内须统一板书,注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监考教师”。
(三)各教学单位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中“第六章 监考职责”、《贵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等考试相关规定。监考教师必须佩带教务处统一制作的监考证,切实做好监考考务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中“第七章 考试纪律”条款内容。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各单位组织人员整理试卷、核实考场记录,将试卷、考生签到表、违纪等相关材料清点并存档。
(六)各学院在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巡考,完善巡考记录和情况通报,学院巡考记录由学院存档备查。学校巡考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XXX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汇总表
2.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指标点新版)
3.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指标点新版)
4.贵州师范学院巡考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