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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01-15
  • 14:40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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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教师教育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师范生技能培养

1.负责统筹指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含“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培养、考核及管理)。

2.负责制订师范生技能考核相关规定。

3.负责组织协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相关工作(三字、普通话)。

4.负责配合安排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二、教师教育

1.负责教师教育类专业校内实训室(综合楼三字实训室、微格教室、沉浸式远程直播互动教室)。

2.负责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申办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和证书补办工作。

三、其他工作

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