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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04-12
  • 14:20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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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方案


贵州师范学院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方案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立足贵州乡村基础教育实际,发挥我校师范教育的传统优势,把陶行知乡村教育思想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涵养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职业情怀,强化教师职业能力培养,为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重点工作

(一)招生与录取

1.编制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优师专项培养任务,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将优师计划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优师专项”。(牵头:招就处,协助:就读学院)

2.严格录取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优师计划师范生录取规则,在本科提前批次对进档报考的优师计划师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牵头:招就处,协助:就读学院)

3.做好协议签订。参照贵州省有关公费师范生的教育政策,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签订相关工作。(牵头:招就处,协助:就读学院)

(二)管理与服务

1.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

建立校院两级协同管理机制,学校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优师生政策、贵州省乡村基础教育发展对优质师资的需求和学校自身的发展优势,制定优师计划学生培养工作方案以及配套的实施方案,统筹优师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培养与考核工作,针对优师生成立“行知训练营”。招收优师生的二级学院集中专业优势资源,负责优师生的课程开设、学习指导和生活管理,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牵头:教务处,协助:就读学院

2.建立优师生成长档案。建立优师生学习成长档案,记录学生的成长轨迹和历程,学院领导、辅导员、指导教师和授课教师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就业及心理健康等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开展全方位靶向指导,引导和帮助学生不断提升自我,实现全面发展。(牵头:就读学院,协助:学工部、教务处等)

3.建立校内外协同的“双导师制”。各优师生培养学院遴选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教师担任学生的校内导师,负责对学生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提供理论指导。积极探索优师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从实践基地中遴选优秀教师担任校外实践导师。搭建良好的见习、研习、实习平台,科学制定见习、研习和实习计划,加强校内外协同指导,提升优师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牵头:就读学院,协助:教务处、相关教辅机构)

4.落实“两免一补”资助政策。按照国家、省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在优师计划师范生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牵头:资助中心,协助:就读学院)

5.建立优师生就业跟踪指导机制。积极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履约任教工作。建立就业跟踪指导机制,及时掌握优师生就业动态和职业发展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能终身从教、乐教和善教。(牵头:教务处,协助:招就处、就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

(三)培养与考核

1.编制优师生人才培养方案。各优师生培养承担学院基于2021年修订的《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遵循厚基础、强特色的基本思路,加强对定向学校所在区域对优质教师资源需求的调研,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制定各专业优师生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置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促进课程内容与贵州基础教育的有效衔接,确保课程体系、毕业要求、人才培养目标和基础教育发展需求的契合度。(牵头:教务处,协助:就读学院)

2.开设系列特色课程。一是开设思政特色课程。引领优师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四史”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师范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提升师范生职业荣誉感,涵养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职业情怀。二是开设专业特色课程。各专业主动对接贵州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师资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设专业特色课程或引进优质的网络课程,拓展学生视野,增进其对贵州基础教育的理解。三是开设教师教育特色课程。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建立“行知训练营”,和优师生成长孵化基地学校,开设《贵州教育史》,涵养学生积极投身贵州乡村建设的情怀。(牵头:就读学院,协助:教务处、相关教辅机构)

3.建立优师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一是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二是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建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评价制度,以此证书作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主要依据。三是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共同构成的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命题,统一开展优师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牵头:教务处,协助:相关人才培养单位)

三、条件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各相关学院、相关教辅部门等为成员单位的校级优师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单位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优师计划相关事宜,统筹协调优师计划师范生招录、培养、资助、就业等各项工作。二是各相关学院成立院级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学科专业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抓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一是加强优师计划专业办学条件建设,完善语言技能、书写技能等教学技能实训室建设、使用和管理,着力提升优师计划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二是加强优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优师生成长孵化基地学校,确保见习研习实习等活动能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平台建设,并建立相应的测试制度,确保测试的科学性。

(三)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优师生培养政策的相关要求,确保财政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对优师计划培养工作的支持,同时多方筹措资源,确保优师生培养对经费的需求。

(四)加强总结评价。领导小组”加强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督查,认真总结计划实施情况,对于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改善措施,促进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积极挖掘毕业生扎根乡村、终身从教的典型,加强宣传,形成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