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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08-04
  • 10:01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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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院:

    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实习生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掌握实习生相关情况

    (一)摸排实习生实习安排情况

    各学院要结合实习安排表(见在线编辑文档)全面摸排、掌握每一位实习生的实习地点、时间安排、身体健康状况、实习地点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建立实习生情况台账并动态调整。请于8月6日17:00前完成第一次摸排(见附件),并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请于每天17:00前在实习管理群中反馈动态调整情况(8月6日后是否进驻实习单位情况、新增为中高风险区情况,有无调整均需反馈)。

    (二)对下学期期初实习生返校情况进行摸底

    重点了解实习生是否存在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或疫情传播地所在市(州)旅居史,或与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情况。

    二、实习工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暑期已开始实习的学生(含集中和分散)

    1.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学生的联系,掌握实习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在岗实习生健康教育、安全防护、心理疏导、生活保障等工作,要通知到每一位实习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和返校。

    2.对于已在中高风险地区实习的学生,须严格遵守属地管理要求就地做好防疫工作。相关学院要掌握准确和必要的信息,与实习单位、实习生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属地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最新动态,落实双方对实习生安全责任,做好心理辅导,确保实习生安全。

    (二)还未派送到实习岗位的学生

    1.各学院要将疫情动态、防疫知识、防疫技能作为实习岗前培训重要内容,要教育引导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2.各学院要及时对实习单位所在地最新调整为中高风险区信息进行共享,对于已安排在中高风险区地区集中实习的,及时与实习单位协调,取消或延迟实习时间,积极利用已有岗位空缺重新安排实习单位。

    3.对于实习地点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分散实习生,须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协调,取消或延迟实习时间,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给所在学院。

    4.各学院要做好与实习生家长的沟通,引导实习生家长配合学校和实习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学院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学院分管实习领导、实习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要密切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联系,保持24小时开机,如发生疑似和确诊病例、学生擅自离岗、网络舆情等突发情况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22届实习生疫情防控情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