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会同各单位做好教学建设和运行等工作,履行教学服务、管理与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协调组织建立健全教学建设、运行的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教学建设和严格教学过程管理。
2.负责组织协调教学单位专业申报、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落实各环节的实施。
3.负责协调组织评选和推荐专业、平台、团队、课程、教材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大学和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学成果奖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组织教学专题讨论会或报告会,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4.负责协调组织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协助教育局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教师资格证。
5.负责协调组织各类国家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6.负责协调组织教学事故的查处与认定,协助学工部门进行在校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查处、认定及通报处理。
7.负责协调组织实践(验、训)教学工作;负责学校实验耗材及经费计划的申报审批工作。
8.负责协调组织全校教室、实验室的统一安排、使用和调度。
9.负责协调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督查工作,实验室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与上报;与学校有关部门、院部协调配合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的等教学条件建设与发展工作。
10.负责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
11.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1.办公室:0851-85840725
2.考试管理科:0851-86277197
3.教学运行管理科:0851-8583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