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教务处拟定我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并于2021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转专业考试及面试,经教务处审核,共有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16人及创新创业学院“雏鹰计划”分流和转专业29人。现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6月16日—6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附件:
1.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公示名单
2.创新创业学院“雏鹰计划”分流及转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