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学士学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向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学位授予建议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汇总,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学校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3325人,拟授予学士学位3100人,拟暂缓授予学士学位218人,拟不授予学士学位7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6月2日-6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附件: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汇总
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