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自编教材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材建设发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报经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自编教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自编教材立项工作,列入校级一流大学项目建设计划,对教材的编写给予资助。
重点资助:校内教师主导、行业(企业)参与编写适合学校发展定位的专业课、实践课教材;凸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的教材;面向国家、行业领域需求的高水平教材;面向行业(企业)实际、产业发展需要、密切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教材。
二、申报材料
《贵州师范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2021年校级自编教材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以上纸质版材料请统一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明理楼118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钟馨内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自编教材立项要求
(一)主编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高校教学达一定时间(学士8年、硕士5年、博士3年),且主讲对应课程达两年以上。
(二)确定自编教材选题前,二级学院应全面分析课程建设、选用教材和师资水平等情况,确保教材的适用性。
(三)编写教材要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课程教学改革实施需要和教学目标要求,先制定教材编写大纲、再行编写。编写教材时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等各方面综合能力的培养。
(四)编写教材要注意质量,确保其内容有较高的思想性、教育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特别要立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和教学改革的实现,引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反映我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四、自编教材立项申报程序
(一)主编人根据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教学任务的要求,书面提出自编教材申请报告,制定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确定自编教材选题主编人,报请所在二级学院初审。
(二)二级学院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实际需要,对主编人提出的自编教材选题、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等内容进行评议、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统一提请组织有关专家评议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的自编教材项目及相关材料,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
(一)各学院应广泛发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结合实际和发展需求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2项。
(二)本次自编教材项目申报工作,拟立项5-10项,最终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室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1. 贵州师范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
2.2021年校级自编教材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