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杨美霞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教育科学学院2017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杨美霞(学号:1703020540038),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现对杨美霞给予退学学籍处理,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15日—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85840725。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