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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12-15
  • 12:39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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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杨美霞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

关于给予杨美霞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教育科学学院2017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杨美霞(学号:1703020540038),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现对杨美霞给予退学学籍处理,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15日—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85840725。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