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常态下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和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常态下学生考勤管理的通知》等要求,为加强疫情常态下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毕业(教育)实习
(一)集中返校时间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本学期进行毕业/教育实习的所有学生,原则上于8月21、22、23日返回贵州师范学院。不能在此时间返校的毕业生,须于8月29、30日返校。其他时间段不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8月30日前按规定的时间段返校或本学期因在居住地附近实习或免修实习等原因不返校的实习生,按程序进行申请报批: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和学生处报备。
(二)返校前和返校要求
按学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和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
(三)进出师院管理
1.返校后进入实习单位前
按在校生要求进行管理。各学院在该时间段内合理安排岗前培训与考核、行前动员、体测、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工作。
2.离开学校进入实习单位开展实习期间
(1)住在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提供住宿的,整个实习期间不返回贵州师范学院。需返校参加国家级考试或就业招聘的实习生,至少提前15天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并进行14天情况精准摸排后,由学院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后报给保卫处(名单模板见附件1),持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天进入校园,并在完成考试后第二天返回实习基地。
(2)住在学校
本学期一直住在学校的实习生,由二级学院于8月23日前填写实习生姓名、学院、专业和一寸标准电子像(信息表见附件2,标准像以姓名命名文件名),由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集中到教务处盖章确认,名单同时报教务处杨通槐和学工部备案。教务处联系校内永嘉打印店,统一制作出入证。学生在实习期间凭出入证和健康码进出贵州师范学院。
(3)考勤管理和疫情登记填报
严格服从实习单位考勤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不随意外出。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如实登记自身体温、行程等信息。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17〕61号)要求,实习期间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办理有关请假手续,请假1天以下,由实习单位批准;请假1天以上需由实习单位同意,报学生所在学院及分管学院批准。
3.实习结束后去向
原则上在外地集中实习的学生由实习基地分管学院统一组织返回贵州师范学院;不返校直接回居住地的,须按程序进行申请报批: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和学生处报备。
二、集中安排的其他实践教学活动外出管理
集中安排的实践周教学、送实习生等,二级学院(分管学院)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表》,保卫处凭申请表予以放行。
三、其他
(一)目前不能安排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学生进驻实习单位时为低风险地区,而后变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实习生,优先服从实习基地疫情防控要求就近隔离和管理,并及时上报学校。
(二)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调整防控措施,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教育)实习临时返校学生登记表
2.贵州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教育)实习出入证制证名单
教务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