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第三批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补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19届第三批普高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补授予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各学院严格按照2015级培养方案各专业的学分要求,对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综合实践课在教务系统进行学分审查,于2019年9月23日前将2019届第三批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二、学位补授予
(一)各学院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19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毕业生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以便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恕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行负责。
(二)报送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补授予建议及情况说明》;
2.《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补授予学生名单》;
3.《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根据学生满足的学位授予条件提供对应的有效支撑材料);
(三)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201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予资格审查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审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审查结果无遗漏、无差错,并签署《承诺书》,于9月30日前交至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位补授予信息出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学士学位补授予建议及情况说明
2.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补授予学生名单
3.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4.承诺书
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