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务系统中做好学生分流操作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8级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运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贵师院发〔2018〕24号《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与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外国语言文学类、化学类的2018级学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所在学院 |
专业(类) |
分流后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
翻译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化学类 |
化学 |
应用化学 |
二、分流操作时间
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5日
三、分流操作流程
1. 使用学号密码登录教务系统,左边菜单栏点击【学籍成绩】-【学籍管理】-【专业分流】;
2. 勾选最终分流志愿;
3. 点击【选中】选择最终分流专业;
4. 确认后点击【提交】完成专业分流操作。

四、其他情况说明
每位相关学生必须进入教务系统操作确认,以保证第三学期分班正确。若学生进入教务系统中显示的分流专业不为最终专业,表示学生分流前专业与分流入专业一致,则可不进行任何操作。相关问题可经辅导员汇总后报教务处,由学籍科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9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