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届毕业生学士服、毕业证、
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9届毕业生学士服、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士服领取安排
(一)发放时间:6月18日10:00-12:00
(二)地点:明理楼架空层
(三)顺序:
时间 |
学院 |
6月18日上午10:00 |
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教科院 |
6月18日上午10:30 |
商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6月18日上午11:00 |
化学与材料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6月18日上午11:30 |
美术与设计学院、旅游文化学院、生物科学学院 |
(四)归还时间:6月20日10:00-12:00
(五)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领取和归还,保持服装完整,如有损毁或遗失,照价赔偿。
二、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领取安排
(一)时间:6月20日9:00—16:00
(二)地点
1. 毕业证、学位证:明理楼架空层会议室
2. 教师资格证:明理楼120办公室
(三)顺序:
时间 |
学院 |
6月20日上午9:00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6月20日上午9:30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6月20日上午10:00 |
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6月20日上午10:30 |
教育科学学院 |
6月20日上午11:00 |
生物科学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
6月20日上午11:30 |
旅游文化学院 、历史与档案学院 |
6月20日下午14:30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6月20日下午15:00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6月20日下午15:30 |
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 |
6月20日下午16:00 |
地理与资源学院、商学院 |
(四)注意事项
1.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需提交学生的离校清单和学籍表。离校清单按照流水号排序;学籍表请在教务系统内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按照离校清单的流水号排序。
2.毕业证和学位证将严格按照毕业生名单和学位授予名单发放,没有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的学生此次不需要提交离校清单和学籍表。暂缓毕业学生请妥善保管离校清单,待第二次申领毕业证时提交。
3.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由学院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