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17〕126号)文件精神(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我校实验室开放力度,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落实各类形式的实验室开放工作,于3月13日前提交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电子版)至实验教学管理科。各教学单位需按照计划完成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包含开放实验室和《开放实验课》),并在期末提交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
二、各教学单位于3月13日前完成《开放实验课》中开放实验项目计划录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工作。
(一)开课时间
第五周至第十八周(3月25日-6月30日),为避免与学生素质拓展课等冲突,原则上不安排在周一、周二晚上。
(二)面向对象
面向2017、2018级本科生选修(若本单位学生已做过或在今后常规教学中要做该实验,不能选修)。
若实验只面向本单位学生,请以其他的形式进行开放,不纳入《开放实验课》中。
(三)上课地点
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在教室或户外开展的教学活动不纳入《开放实验课》)。
(四)选课人数
普通实验室:20-30人。
计算机机房或语音室:20-50人。
(五)项目学时
建议实验项目学时为2-8学时。
三、各教学单位需做好对开放实验项目的督查工作,确保《开放实验课》实验教学质量。
附件:实验室开放计划
教务处
2019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