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官网 | 教学节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师生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正文
  • 2018
  • 12-26
  • 16:09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 访问量
  • 字体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查通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查通报

 

     2018年12月24日,副校长郭文在教务处副处长刘宪帮、文化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杨波、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李振国陪同下对我校知行苑各考场进行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教务处及其他学院党政领导分别对文韬苑、逸夫楼各期末考场进行巡视。

     24日至25日,巡考组逐一巡查每一考场,要求监考教师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学院对个别不符合要求规范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确保考试顺利开展。经过两天四场的巡考后发现各考场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现将巡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场环境布置

     明辨楼401、402、宁静楼528、明德楼322桌椅未反放;明德楼518、逸夫楼503考场座位布局不合理,将桌椅分开摆放;致远楼405、致远楼314、致远楼503、致远楼516、逸夫楼401、逸夫楼515、逸夫楼604考场卫生较差。

      二、监考教师职责履行

    本学期大学英语监考实行全校在职教师随机排考,个别学院监考教师在监考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主要体现在未检查学生双证、未在考前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手机等放在指定位置,清空课桌抽屉等)、监考期间聊天、看手机等,涉及学院有地资学院、化材学院、物电学院、商学院、马院、音舞学院。

      三、考风考纪

    各学院加强对18级学生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考试证)参加期末考试。考试结束后请学生及时清理杂物,保持考场卫生。

    监考教师必须佩带教务处统一制作的监考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必须双证齐全,缺少任一证件不允许参加考试,一旦查实未带证件参考学生,教务处将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规范板书格式,按照教务处要求注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教师,并且张贴考试诚信标语牌,未张贴标语牌的考场须由监考老师板书注明。

    请各学院领导按照教务处《2018-2019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提前做好巡考准备,若不能按时参加的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请假,并在学院内部做好协调,安排替换人员。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试纪律,重视通报情况,及时整改,我处将继续组织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在考试过程中交叉巡考,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