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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10-09
  • 16:16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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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五届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巩固和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和表彰在教学中付出辛勤劳动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教学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凡在我校从事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教学,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三年以上(含)的教师,都具有申报资格。申报“贵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师德高尚,教风端正,为人师表;

    (二)学年教学工作总量“双肩挑”教师不低于64学时、专职教师不低于128学时(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成教教学工作量不计入内;

    (三)近两学年内无教学事故及其他处分;

    (四)近两学年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五)近两年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二、评选程序及名额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贵师院发﹝2017﹞22号)文件要求,2017-2018学年为“入围学年”,2018-2019学年为“评选学年”。

    (一)确定入围名单;

    各学院(部、中心)申报入围参评名额不超过当学年本单位承担有教学任务教师的10%。其中,入围学年两个学期,学生网评成绩排序前6%的教师自然入围,另外4%的名额由学院(部、中心)党政联席会结合学生网评成绩和教师综合考核表现择优推荐。以独立开设的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即《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报表》中未包含在内的实践课程)为主要教学任务的教师,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总量控制的情况下择优推荐1-2名。

    参与网评学生人数须在70%以上,若网评人数不足或者没有网评数据的需采用问卷测评的方式替代。参加问卷测评的学生人数须为总人数的90%以上。

近两学年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项目的,或在《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报表》中至少有两个学期成绩在良好及以上的老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如上述人选中有弃权的老师,学院(部、中心)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序递补。

    (二)学校公示入围本奖项的教师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名单由各学院(部、中心)汇总后,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教师名册》(详见附件,须教师本人签名确认),表格中“学年度承担课程名册”为2017-2018学年任教课程。

    请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如未按规定时间填写报送该表格,则作为弃权处理。(联系人:袁彩虹,联系电话:18285133523)

    四、其他

    为鼓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连续2届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3年内原则上不再参加此奖项的评比。校级中青年教学骨干或教学名师,原则上从获得教学质量奖的老师中产生。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教学质量奖的评比。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第五届教学质量奖申报入围教师名册

          2.贵州师范学院第五届教学质量奖申报入围教师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