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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09-19
  • 16:19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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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重点实验室: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维持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秩序,营造和谐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贵师院发〔2012〕57号修订)要求,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本单位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单位应在放假之前(中秋节9月21日、国庆节9月30日)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排查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实验室改建、修缮期间的管理和巡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记录,以便备查。教务处将在放假之前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工作隐患

各单位要在开学期初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药品安全、危险废弃物处理安全、消防安全、水电安全、实验仪器设备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环境卫生安全以及实验室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彻底堵塞漏洞。

(一)放假期间做好实验室水、电安全工作,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

(三)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化学药品、危险化学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存放,特别要加强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药品的保管存放工作。

(四)放假前要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过期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合适位置,方便取放,保障安全。

(五)对于放假期间需要继续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各单位应做好登记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开放使用记录,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假期间对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六)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三、切实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各单位实验室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绷安全之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单位实验室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