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含重点实验室):
为确保“五一”节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事宜。在放假之前(4月28日)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放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关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放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确保用水、用电等安全,做好开放登记使用工作。
三、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节日期间务必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
四、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易制毒品和危化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存放,特别要加强易制毒品化学药品的保管存放工作。
五、做好压力气瓶安全防护工作,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要放置是否妥当。
七、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教务处
201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