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17〕12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于3月16日前完成开放实验项目计划录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工作。若开放实验项目对学生的年级、专业、人数等有要求,须在录入项目时进行设置。学生选课时间为3月19日-3月30日,选课工作另行通知。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落实各类形式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做好本学期开放计划,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期末须提交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报告),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科(明理楼125),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聂冬梅老师的内网邮箱。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