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17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校学士学位委员会会议精神及要求,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报送112位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补授予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报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予其中符合条件的71名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予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