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学期初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学日历安排,现对下学期初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准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进度录入工作
(一)实验教学内容调整和实验教学大纲勘误工作
需要对实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或对实验大纲进行勘误的,须于8月25日(第一周周五)前由实验课程承担单位统一提交“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勘误申请表”和调整后的实验教学大纲等材料报到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潘伟伟内网邮箱。
(二)实验教学进度录入工作
1.2014-2016级实验教学进度录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工作须于9月15日(第四周周五)前完成,实验课程承担单位进行统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到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潘伟伟内网邮箱。
2.2017级实验教学进度录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工作须于9月25日(第六周周一)前完成,实验课程承担单位进行统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到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潘伟伟内网邮箱。
二、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各单位实验室按照要求完成实验室安全卫生清理和检查工作,为实验开课做好准备,并于8月25日(第一周周五)前提交“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记录表”,电子版发送至张奎内网邮箱。
(二)各实验课承担单位须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含新生实验室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由各单位确定,培训安排须于8月25日(第一周周五)前报到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聂冬梅内网邮箱。各教学单位须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的宣传,教务处将对培训进行抽查。
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核对工作
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须于9月2日(第二周周六)前将审核无误的数据报到实验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张奎内网邮箱。
教务处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2.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勘误申请表
3.实验教学进度录入审核结果
4.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记录表
5.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培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