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17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6〕49号)以及学士学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并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学位授予建议及相关材料,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复审汇总后,报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3039人,拟授予学士学位2786人,拟暂缓授予学士学位 246人,拟不授予学士学位 7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6月2日-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附件: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汇总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