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教材结算情况的公示
各学院:
2017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在即,根据学校毕业生教材工作安排及《关于核对2017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各学院的教材费核对确认反馈后,现将核算出的2017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7-31日。若毕业生对教材费结算情况有疑义,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教务处教材科办公室(明理楼123),逾期将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2017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情况
教务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