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教育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定于2017年5月5日,拍摄地点设在我校文韬苑明理楼架空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
二、从上午8:30开始,11:30结束,摄像时以学院为单位,并指定专人负责带队,务必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并按顺序进行摄像(安排表见附件1)。
三、为了保证毕业生图像信息准确无误,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于2017年10月30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校对并提交自己的图像信息。若未自行提交图像信息,将不能正常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按时发放毕业证书。
四、各学院毕业学生在摄像时,每人应缴纳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20元。图像信息采集费以班为单位向学生收取,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4月19日前,把图像信息采集费及交费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费名单见附件2),统一交由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由学籍学历管理科在电子摄像后把图像信息采集费统一交新华图片社。
五、学生参加摄像时务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深浅兰色上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