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材款的名单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在2012、2013级中遴选免除教材款学生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已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现将各学院所报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3月18日—3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义,请反馈至教务处教材科。
联系人:封韵,联系电话: 13765073100。
附件: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材款名单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