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实习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做好后续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生返校前的工作安排
(一)确定接实习生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实习工作安排总体要求,结合实习点的实际需要,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与分管的实习基地单位(以教育局为单位)对接,确定接实习学生的具体时间,并将接实习生时提前间5天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教务处提前安排车辆。
(二)实习生返校前的工作要求。1.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做好实习鉴定。2.收集实习过程材料(如图片、视频、文字信息等),回校后提交给所在学院存档。3.实习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岗。4.根据实习基地的需求完成实习工作任务,避免打乱实习单位正常的教学秩序。5.因各实习单位的实习结束时间不一致,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加强沟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实习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实习生返校后的工作安排
(一)从本学期期末到下学期期初,各学院可进行实习档案整理、实习经验交流、实习宣传和实习总结等工作。
(二)做好返校实习生的管理工作,确保返校实习生的安全,要求学生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工作,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学生开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三)下学期工作安排如下:
第二周:修改/撰写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二稿;
第四周:修改/撰写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三稿;
第六周:修改/撰写论文(设计),形成答辩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答辩稿,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稿进行审核通过后,学生参加答辩;
第七周: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第八周:完成第一次答辩,不合格学生推迟答辩;
第九周:完成第二次答辩,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定稿,不合格学生推迟毕业。
第十周:完成学院评优及材料上报工作。
第十二周:表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
附件:接实习生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5
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