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征求<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意见的函》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关于征求<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意见的函》(教师司函〔2015〕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5年11月19日前将花脸稿反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