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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 06-05
  • 10:47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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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大外部、马列部、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为了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务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考试工作中试卷保密、教师监考及学生参考等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和《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评阅暂行规定》落实有关工作。学校将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出现教学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普通高等教育考试安排

(一) 停课时间:根据教学日历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至2015年7月3日

(二) 考核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考核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3日(第十八周)。

2.考试科目考核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7日(第十九、二十周)。公共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场安排由课程承担单位另行通知。

 (三) 成绩报送时间

1.各教学单位必须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两周内(2015年8月2日前)登录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各任课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登录功能,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有关单位和教师自行负责。

2考试科目按百分制录入,考查科目按五级制录入。各任课教师请提交成绩,为所任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录入具体分数,或按学生实际考试情况标注“缺考”、“缓考”、“舞弊”或不予任何录入(选错课程的学生)。

3.各任课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成绩登录功能,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有关单位或教师自行负责。

三、制卷及相关要求

(一) 试卷报送时间

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试卷制作清单、纸质试卷(一式二份)、试卷的电子文档、《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A、B卷各一份,一律使用16K打印)、《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交教务处教务科,考查科目仅报送《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考查课程分析表由各学院保存。其中《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和试卷一起装订。《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可到教务科领取或自行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打印。

(二) 要求

1试卷工作各环节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有关环节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保证A、B卷同质、同量、同构。试卷命题工作结束后,在分别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领导在试卷背面签署意见中,除必要的说明外,必须包括经审核,该试卷A、B卷的考核形式、题型结构、试题重复率、教学大纲覆盖率等相关环节符合规定,A、B卷同质、同量、同构,同意使用字样。所交纸质试卷必须用8K纸张打印,考试试卷将以此为标准进行印刷。

2.试卷格式统一(试卷模板请到学校网站教务系统中下载),具体规定请参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试卷格式不合格一律不予受理。

3.试卷制作清单(需填写班级所有科目,包括公共课),由学院(部、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公共课试卷由承担相关公共课教学的部门负责提供。

4.试卷分析格式、要求请参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

5试卷中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名称保持一致。

6.试卷装订时,学生试卷必须按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7.期末考试试卷分A、B卷,考试时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在所有考试科目中,教务处将会从中随机抽出几门课程使用外校试卷进行期末考试。

四、考场安排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于2015年7月2日前将考场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务科,考场(含公共课考场,大学英语考场另行通知)由各学院在本学院教室范围内自行安排。

考生必须带齐双证(学生证和考试证)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允许参加考试。

确保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期末考试环境,各学院务必安排好考试期间的教室卫生清洁工作。

于期末工作较为繁重,各项工作时间衔接性强,请各单位相关人员配合我处,按以上时间安排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