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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 05-14
  • 10:52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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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现将2014级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完成好此项工作。

一、教务处及各学院工作职责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的培养和成才,原则上各专业转出或转入人员控制在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以内,学生本人可根据兴趣爱好决定是否转专业学习。根据文件规定,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与非体育、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一)各学院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根据申请情况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报教务处以便进行制卷工作;

2.负责安排落实有关考核的试卷命题教师和监考教师(根据学生人数每个相关学院至少安排一名监考教师),并负责组织试卷的集中评阅工作;

3.转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学生成绩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出和转入(转出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转入由学生申请专业学院审核同意),并将学生申请表原件交教务处;

4.同意转入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考试制卷和组织;

2.对各学院所报的已通过审核转专业名单进行汇总、公示,并将公示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

3.对审批通过确定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二、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报名及审查、汇总工作

1.2015年5月13日--5月21日,由2014级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统一交各学院指定的负责该项工作的教师;

2.5月21日,由各学院负责将“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3.5月29日,教务处组织学生参加转专业考试。

(二)考核工作

1.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9日下午14:30―16:30

地点:明辩楼301、302、303、304教室

2.责任分工

(1)5月27日,各学院命题教师交试卷纸质版、电子版(格式参照学校考试试卷统一要求)交教务处教务科;

(2)5月28日,教务处负责统一制卷;

(3)5月29日下午14:30--16:30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组织考试,各学院派专人在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4)6月1日--6月2日各相关学院组织教师集中评阅试卷,6月3日报送成绩。

(三)审批、汇总工作

1.6月5日,公布学生成绩;

2.6月6-8日,由学生拟转入学院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签署是否同意转入意见。

2.6月9日,由转出学院负责将已签署转出、转入意见的“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书”统一报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3.6月14日--6月19日,教务处进行汇总后对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6月22日后公布正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发放“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报到注册单”,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