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评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为切实落实和加强课堂教学评教反馈和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的作用,现将教务系统中学生评价的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相关授课教师指导
各教学单位要正确引导教师认识评教所获分数,根据学生评教结果,对低于单位测评平均分特别是处于排名后10%的教师加强教学指导(若属外聘教师不能继续聘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加强对相关班级的教育引导
对参评人数少于班级人数80%的,要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班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评教参与率,协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工作反馈
请各教学单位切实完成上述二项工作,并将工作实施和落实情况于2015年3月20日前(第三教学周)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