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金强强等15名学生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18〕144号)“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不含应征入伍学生)冗余学籍数据要及时清理,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之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经教务处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平台,金强强等15名学生休学期满或暂缓注册学籍,且未到校办理复学或注册学籍手续,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2022年11月24日,教务处发布《关于清查金强强等15名学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提供党政联席会议议定意见及相关材料,金强强等15名学生休学期满或暂缓注册学籍,未到校办理复学或注册学籍手续,且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符合退学条件,作退学学籍处理。现对金强强等15名学生给予退学学籍处理,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2月13日—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85840725。
附件:金强强等15名学生作退学学籍处理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