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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06-06
  • 16:36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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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20级、21级学生的课堂教学时间至72日止(第十八教学周),22级学生的课堂教学时间至6月25日止(第十七教学周),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课程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安

1.考查科目考核时间

1)22级:课程结束后一周授课教师自行安排。

2)20、21级2023626-630第十八周)

2.考试科目考核时间

1)22级集中考核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第十八周)。

2)20、21级集中考核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4日(第十九至二十周)。

3)分散考核时间:课程结束后由课程承担单位提出考试申请,自行安排。

(二)平时成绩认定

为规范课程考核平时成绩构成情况,避免平时成绩给分随意,杜绝拉分现象,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填写《贵州师范学院<XXX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1),交由各学院教研室(系)课程教学档案汇总。

(三)成绩报送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评卷基本规范的指导和培训,期末考核试卷评阅倡导流水评卷,多人一课的须流水评卷,倡导一人一课要向多人一课转变,重视试卷分析、体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各教学单位必须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在2023年8月14日前登录到教务系统录入学生成绩,逾期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功能将自动关闭。告知学生及时查询成绩,提醒成绩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准备。涉及到大类分流的专业,期末成绩必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完成录入。

二、制卷及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选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参与命题、制卷及保管等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培训和要求,与涉密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学院须严格命题、审题、制卷、发卷等各环节流程,完善相关记录及资料存档。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中有关要求,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命题组卷(A、B卷)。试卷的题型结构、难易程度、知识覆盖面、试题重复率等须符合要求,试卷要求格式统一,表述简明、准确,符号使用规范,各题分值明确。

(三)命题结束后,试卷用8K纸张打印,由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对试题质量、评分标准进行审定,并在试卷背面签字确认,期末考试A、B卷由各教学单位按7:3的比例抽取并做好记录,未启用的试卷可暂时封存作为课程补考和缓考使用。

(四)各教学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试卷送印,人员信息提前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备案,于考前5个工作日将试卷制作清单、审签完毕的纸质试卷报学校印务中心进行登记印刷,一经报送不再修改。各教学单位于考前3天由专人统一领取试卷。试卷送印和领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做好试卷交接手续,所有环节须严格保密,严防泄题、遗失等。教务处对试卷印刷环节进行监督。

(五)《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善,在试卷装订时一并成册存档。

三、考务管理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于考前3天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考试编排(随堂考查课不进系统),原则上公共课优先于其他课程编排。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中“第六章 监考职责”、《贵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等考试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监考考务相关工作。

(三)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中“第七章 考试纪律”条款内容。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

(四)各学院须提前完善考场布置安排,确保良好的考试环境。考场内须统一板书,注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监考教师”。笔试考场由学校通过广播宣读考试纪律,机试、术科类考试由监考教师现场宣读。

(五)考试结束后,各单位组织人员整理试卷、核实考场记录,将试卷、考生签到表、违纪等相关材料清点并存档。

(六)各学院在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巡考,完善巡考记录和情况通报,学院巡考记录由学院存档备查。学校巡考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XXX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汇总表

2.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指标点新版)

3.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指标点新版)

4.贵州师范学院巡考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