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教育与科技、产业、人才相互支撑和相互赋能,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现代产业学院以学院为主体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整合力量联合申报,但须有一个牵头学院。
2.学院与联合办学企业(单位)前期合作基础扎实,育人成效突出,有良好的合作经历。每个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办学企业(单位)总数不超过5个。联合办学的牵头企业(单位)在地方产业链中居引领地位(或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现代产业学院的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契合度高,单个现代产业学院共建专业点不超过3个,其中至少有1个是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4.联合办学企业(单位)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占现代产业学院专任教师数的一半及以上。
5.对照《贵州师范学院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贵州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核心指标(试行)”分年度拟定建设任务,建设任务作为是否立项和学校确定经费数量的重要依据。
6.教学资源丰富,拟申报学院和联合办学企业(单位)均能提供相对集中和充足的办学场所、教学平台、研发平台等。联合办学的企业(单位)每年能提供稳定的人、财和物支持。
二、评选与建设
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教学副院长。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立项建设。
学校将给予每个现代产业学院经费支持,学校支持经费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合作企业的投入由牵头学院与企业商议后确定,企业计划投入的多少作为现代产业学院是否获批立项的重要依据,投入计划的落实情况作为产业学院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等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贵州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2)纸质档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130办公室,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现代产业学院章程和其他支撑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含目录)发送到教务处杨通槐内网邮箱。
联系人:杨通槐;联系电话:0851-85840725(转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2.贵州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核心指标(试行)
3.贵州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4.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