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学生顺利毕业,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AI检测工作安排
(一) 检测时间
第一次检测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30日
第二次检测时间: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10日
(二)检测次数
每位学生享有两次免费检测机会,建议通过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论文定稿的查重、AI检测工作。
(三)检测地点
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四)检测流程
1.学生端登录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2.在系统首页左侧选择“流程管理”,点击“维普查重检测”选项;进入查重页面后,上传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注意:仅在提交答辩稿后,系统中才会显示剩余查重次数。
3.查重完成后,下载查重报告,并点击“提交完整版查重报告”选项完成上传。
4.AI检测流程与查重检测流程一致,请参考上述步骤操作。
5.点击“提交论文定稿”选项,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随后联系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具体操作如图所示:

二、论文(设计)智能评审工作安排
论文(设计)智能评审是指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规范性审核、内容完整性评估、原创性辅助判断以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等方面,开展初步质量筛查的工作。
(一)检测时间
第一次检测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30日
第二次检测时间: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10日
(二) 检测次数
每位学生享有两次免费检测机会。
(三)检测地点
维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智能评价系统
(四)检测流程
请登录网址https://vgms.fanyu.com/ ,使用学号作为学生账号,初始密码为“Aa+身份证后六位”(请注意字母需大写)。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贵州师范学院维普智能评审检测操作手册》(附件6)。
(五)检测结果应用
1.检测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若学生检测结果为C等级,由指导老师及学院研判该论文是否通过;若不通过,指导学生修改直至通过。若学生检测结果为D等级,则该学生的论文(设计)需重新修改直至通过。
2.学院管理员可以进入系统查看智能评审结果,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将在论文管理群中公布。
3.学生将智评报告(简洁版)纸质版装进学生论文档案袋里。
三、答辩安排
(一)各学院需严格遵守《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时程安排,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特别提醒:各专业在答辩前须随机抽取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的5%提交给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二)若有需要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其档案袋内需装入2份答辩记录表。
四、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检自查工作
(一)自检对象
2026届全体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自检范围
学院全体毕业生
(三)自检内容
1.根据审核评估要求,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意见为至少每周一次,请指导老师认真填写。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的要求,重点考察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
五、推优工作
(一)各学院需严格遵守《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和《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AIGC检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精心挑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其指导教师。请务必于5月6日前将“学院拟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附件3)以及“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明理楼130室,电子版则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李敏的内网邮箱。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各学院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教务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并填写相应的评审意见表。
六、提交总结
各学院要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各学院需详尽记录并统计学生选题来源、成绩分布情况(涵盖各个等级的成绩)、实践完成情况、以及校内外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等。
(二)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学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以提升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对于上一年度工作中的问题,学院进行了哪些整改和落实,特别是对于那些被教育部抽检并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相关学院应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具体的整改措施及其执行成效。
(三)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各学院应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供后续参考和执行。
请各学院在5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李敏的内网邮箱。
七、成绩录入
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是毕业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请各学院务必在5月12日之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所有相关操作,并按照统一模板(见附件5)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逾期未完成操作导致学生无法按时毕业的责任将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八、档案整理
各学院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需在5月22日前完成档案整理,包括成绩汇总表、选题汇总表、指导分组表、答辩安排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质量分析表等,以备后续检查。
有关本通知的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的李敏老师,联系电话为:85840725。
教务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