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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
  • 04-03
  • 11:11
  • 教务处
  • 作者:杨通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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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实习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时间

2026年4月17日前。

二、实习数据填报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含专业本)

三、实习数据填报范围

(一)2025—2026学年上学期即2025年8月至2026年2月开展的实习实践课程填报实习数据。这些课程要求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

(二)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计学分的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要求填报信息。

、实习数据类别

(一)实习监管数据

1.按组织方式分为两类

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校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按实习目标和开展阶段分为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

业实习:是指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3.按实习方式分为类:

虚拟实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虚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模拟实习:是指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现场实习:是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远程实习:原本计划安排在线下的实习,因为疫情等因素影响改为通过远程方式所进行的实习, 类似于远程办公(2023年春季学期起,原则上不应再出现远程实习)。

(四)实习培养方案

按照模板要求,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填写实习培养方案。

、实习数据填报方式

(一)数据填报平台网址

https://sx.chsi.com.cn

(二)通过表格模板上报。各学院根据《实习数据填报模板》、《实习培养方案模板》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相关要求,统计本学院实习数据,并按时将统计数据在系统中报送

(三)各学院负责人有变动的,联系教务处实践科,开通学院账号。

四、工作要求

(一)“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作为常规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每年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二)学院上报的实习数据必须是学生已经完成实习后的数据,对于还未开始和正在进行中的实习,等实习结束后统计上报。

)请学院稳步推进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系统校验出现问题的信息要及时修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四)数据填报相关情况可以在实习管理群里进行交流,群号153607340,请负责教师加入管理群。

联 系 人:杨通槐

联系方式:0851-85840725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2.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3.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4: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常见问题

5: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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