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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
  • 08-24
  • 10:31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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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教师教育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师范生培养

(一)负责制订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的相关规定与标准。

(二)负责组织协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及达标考核工作。

(三)配合安排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二、教师资格管理

(一)负责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和办理。

(二)统筹师范生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工作。

三、资源与平台管理

(一)负责师范生技能考核平台建设、数据采集。

(二)负责教师教育类专业校内实训室(含微格教室、三字实训室、沉浸式远程直播互动教室)的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师范类专业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四、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