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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
  • 06-12
  • 09:52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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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

实施意见

黔教高发〔2012〕60号

各高等学校: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学风建设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高等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支柱。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学风建设工作,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充分认识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风建设是引领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科研竞争能力、建设教育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倡导崇尚诚实劳动、鼓励科研创新、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对于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鼓励学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优良的学风是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增强教师的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和科研诚信观念的基础。是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加强高校学风建设是学校求生存、创品牌、谋发展的基础,是高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学风建设工作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学校的各个环节,学风建设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相结合;坚持学风建设与教风建设同步、学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同步、学校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同步;坚持从严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相结合。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相结合的教育、预防和惩治不端行为工作体系,把学风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到高校领导、教师、学生等各个层面。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以良好的学风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不良学风行为的调查评判和处罚执行机构。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程序,限定查处时限,确保工作实效。高等学校是推进学风建设的主体,对本校有关机构或个人的不良学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高校校(院)长是学校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学风建设的责任,加强行政作为,全面推进本校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二)制定和完善学风建设管理制度

积极倡导广大师生自觉尊重、维护和实践科研活动的职业道德,将学术规范自觉地内化为自身科研活动的行为准则及价值取向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术行为的约束。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教育和科研规律,认真查找和梳理学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核实、监督监察、公开公示和惩戒处置等,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高校要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受理部门办公地址等信息,并有专人负责。

(三)建立和完善教研活动公开透明机制

进一步加强完善有关管理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制度的实施,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使学术活动始终处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中。

  (四)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在对科研人员和教师的考核中,要扭转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效益轻长期积累的学术评价制度。要按照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和不同科技活动特点,建立差异化的、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在学科评估、职称评聘、论文答辩、成果奖励等方面,强化同行评价和优秀成果代表作制度。在评价内容上,不仅要关注直接的、近期的和显性的价值,也要关注间接的、长远的、隐性的价值,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献身科学、致力创新。

(五)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校报校刊、宣传栏、校园网以及开设相关课程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学风教育活动,努力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为自律,努力使广大师生形成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强烈意识和良好习惯,让优良学风根植于师生的头脑,内化为精神追求。对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及新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要进行学术规范培训,将科学道德列入大学和研究生必修课程,让恪守学术诚信成为青年学生和年轻教师的自觉行动,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掌握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六)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究查及时、处理果断。各学校要把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标准,以教育部颁布的《学术规范指南》、《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师生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并视学术不端行为情节可分别给于批评教育、取消资格(学位、称号)、行政或纪律处分、撤职、调离岗位直至解聘等相应处罚,同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处理结果,绝不让学术不端行为有立足之地,真正起到扶正压邪的教育警示作用。

三、积极有效地推行学风建设工作,营造优良的学风环境

学风建设包括学校办学之风、教师教学之风和学生学习之风,推行学风建设就是多渠道、多形式塑造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一)加强师德建设,以优良教风引领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师德是关键。加强教风建设,形成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对于树立优良的育人环境,推动学风建设具有积极有效的引领作用。高等学校每年要积极开展“优秀教师”和“优秀团队”等评选活动,开设师德巡回论坛,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团队等在教书育人、科研诚信及严谨治学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育人的使命感,以自己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模范言行影响、带动学生。

(二)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以学生党建促进学风建设

深化高校学生党支部组织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行“党建促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学生党员、党支部年度考核,发挥党员及支部的示范作用;多方面开展有意义的支部活动,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三)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培育良好的学风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对于良好校风的建设和形成,特别是调动学生广泛参与校风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以我省每年举行的文化活动月为载体,高校要立足于学校实际和自身特点,着力打造校园文化,丰富学生学习内容,把学生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学习中,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开展文明班级创建活动,将学风建设落到实处

围绕我省学风建设的目标,高校要开展以班级建设推学风的系列活动,要丰富和完善文明班级的评选。在文明班级创建过程中重点强调学风指标,以班风带动校风,以班风建设促进校风建设。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把学风建设纳入综合管理和行风建设之中,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各校要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有效形式,努力把优良学风内化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

我厅将组织对各校学风、特别是教风进行专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