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品)
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工作,确保学生顺利毕业,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后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做好答辩工作安排,4月25日(第八周)前完成第一次答辩工作,5月9日(第十周)前完成第二次答辩工作。
二、推优工作
(一)各学院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办法》要求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推优工作,5月9日(第十周)前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见附件2)及“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3) 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姚茂云老师的内网邮箱。各专业推优名额见附件1。
(二)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同时还须提交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电子档,按照“学院-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名,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毕业设计和毕业作品由二级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填写评审意见表,将纸质评审意见交教务处。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三、总结提交
各学院要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基本情况统计。包含学生选题来源统计、各个等级成绩分布情况统计、在实践中完成情况统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统计、校内外指导教师数统计。
(二)学院执行《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修订)》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
(三)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等。
各学院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于5月16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姚茂云老师的内网邮箱。
四、成绩录入
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完成与否是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各学院请于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操作,5月16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成绩按统一模板(见附件4)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逾期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由学院自行负责。
五、档案整理
各学院在完成本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工作后,请及时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形成成绩汇总表、选题汇总表、指导分组表、质量分析表等材料留存以备检查。
六、其他工作
(一)教务处将适时启动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工作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各学院要加强管理和指导,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姚茂云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511993607,联系QQ:13002279。
附件:1.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一览表
2.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4.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成绩批量录入模板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