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和端午节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放假期间参加毕业实习和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学生的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安全教育与管理
对学生开展汛期自然灾害防控安全教育,联合实践单位、所在社区等部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运用多种载体宣传雷电、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调整实践教学安排,尽量留在家中或其他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强乘坐交通工具安全教育和管理
加强师生安全乘车教育,不乘坐“三无”车辆,严禁未经审批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接送车超载、超速,做到合法乘载,加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对免修实习学生管理
联系免修实习学生,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安排值班,妥善处理学生突发情况
节日期间,各学院安排值班,分管领导和教师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实践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领导反馈情况,所在学院要及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若无法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反馈。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