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把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总体安排
(一)抽检方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采取“院级全检”和“校级抽检”的方式。
1.院级全检:各学院对本学院本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进行认真自检自查。
2.校级抽检:学校将对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抽检方式为送外盲审。
(二)抽检对象
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17级、2018级补授予学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三)评议要素标准
按照《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执行(附件1)。
二、组织与实施
(一)院级全检
院级全检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7月3日前完成。
(二)校级抽检
校级抽检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1.抽检时间。7月4日-7月21日(具体根据专家反馈评议意见时间为准)。
2.抽检比例。采取随机抽取和指定抽取的两种方式。
(1)随机抽取。各专业、各成绩段随机抽取,每个专业抽取比例不低于5%。
(2)指定抽取。上年度教育部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在本年度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的首批毕业论文(设计)。按照每名指导教师不少于1篇的要求进行抽取。
3.抽检程序。
(1)教务处公布抽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名单(见附件2)。
(2)各学院按要求提交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查重报告。
(3)教务处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校外专家对抽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专家提出评议意见。
(4)教务处向各学院反馈专家评议意见。
三、评议意见及处理
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分送2名校外同行专家。
(一)2名专家的评议意见均为“合格”的,则认为通过抽检。
(二)有1名专家的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将再送1位同行专家复评,复评专家评议意见为“合格”的,则认为通过抽检;复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则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三)2名专家的评议意见均为“不合格”的,则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四)对于抽检结果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或有修改意见的,均需按专家评议意见修改论文(设计),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质量由指导教师与学院负责把关。
四、材料报送
(一)院级全检材料
各学院于7月3日前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和结果(电子版发内李敏内网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到教务处明理楼130办公室。
(二)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查重报告
各学院于6月30日将电子版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查重报告交到明理楼130办公室(李敏老师)。命名格式见附件3。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