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每月应定期在平台上报送实习数据。为进一步规范数据报送,现将继续做好实习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时间
学生实习实践课程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完成实习数据报送。例如,2024年2月10日前报送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内已经结束的实习数据;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2023年8月-2024年2月开展毕业实习的数据;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2024年3月-2024年8月开展毕业实习的数据;
二、实习数据填报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含专业本)
三、实习数据填报范围
(一)凡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实习安排都要填报实习数据。
(二)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要求填报信息。
二、实习数据类别
(一)实习监管数据
1.按组织方式分为两类
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校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按实习目标和开展阶段分为三类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3.按实习方式分为四类:
虚拟实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虚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模拟实习:是指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现场实习:是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远程实习:原本计划安排在线下的实习,因为疫情等因素影响改为通过远程方式所进行的实习, 类似于远程办公(2023年春季学期起,原则上不应再出现远程实习)。
(四)实习培养方案
按照模板要求,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填写实习培养方案。
四、实习数据填报方式
(一)数据填报平台网址
https://sx.chsi.com.cn/htgl/
(二)通过表格模板上报。各学院根据《实习数据填报模板》、《实习培养方案模板》(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相关要求,统计本学院实习数据,并按时将统计数据在系统中报送。
(三)各学院负责人有变动的,联系教务处实践科,开通学院账号。
四、工作要求
(一)“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作为常规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每年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二)学院上报的实习数据必须是学生已经完成实习后的数据,对于还未开始和正在进行中的实习,等实习结束后统计上报。
(三)请学院稳步推进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系统校验出现问题的信息要及时修改,
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四)数据填报相关情况可以在实习管理群里进行交流,群号153607340,请负责教师加入管理群。
联 系 人:杨通槐
联系方式:85840725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填报二级学院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附件3: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常见问题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