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践周教学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践周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修订)》(贵师院发〔2018〕50号)《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贵师院发〔2017〕122号)《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充说明》(贵师院党政办发〔2018〕2号)《贵州师范学院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构指导意见》及《关于报送2018级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相关要求,请于2018年12月26日前将本学期2016级、2017级本科专业实践周教学完成情况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形式
各学院将“实践周教学完成情况说明”(参考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谭义群内网邮箱。
二、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提交材料,以便为学校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参考依据。所有支撑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在各学院留存备查,本次不提交。同时,请做好下学期各年级专业的实践周教学计划安排,须与下学期常规教学安排同步进行。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管理科谭义群老师联系。
附件:实践周教学完成情况说明
教务处
2018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