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端午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重点实验室:
“端午节”将至,为了确保“端午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本单位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有关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单位应在放假之前(6月15日)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实验室改建、修缮期间的管理和巡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放假期间做好实验室水、电安全工作,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
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化学药品、危险化学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存放,特别要加强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药品的保管存放工作。
六、放假前要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过期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合适位置,方便取放,保障安全。
七、对于“端午节”期间需要继续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各单位应做好登记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开放使用记录,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假期间对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各单位实验室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