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实验项目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开放实验项目成绩录入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本学期开设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需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emt.gznc.edu.cn/)实验室开放功能模块下完成实验项目成绩登记。(步骤见附件1)
二、成绩登记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9日。
三、注意事项
(一)学时累计及学分兑换只针对2017级学生。2015级、2016级选修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不计学时且不兑换学分。
(二)2017级学生须按照开放实验项目学时要求完成实验,且实验项目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才能累计开放实验项目学时。累计达24学时后,可在大三下学期兑换学分1分。
(三)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显示学生未选择该项目的所有学时,但学生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全部学时的实验内容,教师可按照学生实际实验表现给项目成绩并累计学时。否则,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时不累计。(该部分学生名单需另行提供见附件2)
(四)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没有学生选修开放实验项目记录,但学生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全部学时的实验内容,且实验成绩能够达到“及格”以上,教师提供该部分学生成绩记录表。(见附件2)
(五)若对登记成绩时间有特殊要求或有任何疑问的教师,请与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聂冬梅 18885172194)
教务处
2018年6月16日
附件:1.实验项目成绩登记步骤
2.学生名单
3.开放实验项目汇总(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