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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 09-25
  • 17:19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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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双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双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含重点实验室):

    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双节”期间实验室安全,根据《关于成立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师院发〔2017〕46号)、《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现将“双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双节”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事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

    二、各教学单位要在9月30日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正在改建、修缮的实验室的管理和巡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点

    (一)“双节”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一定要关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双节”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确保用水、用电等安全,做好开放登记使用工作。

    (二)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三)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化学药品、危险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存放,特别要加强易制毒化学药品的保管存放工作。

    (四)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放置是否妥当。

    (五)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各教学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