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实习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实习各项工作圆满结束,根据实习进度和2016年11月29日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推进会的要求,现将实习后续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结束时间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育(毕业)实习的时间为16教学周,自实习生到达基地的日期开始计算。实习生具体返校时间由分管学院与实习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任何实习生不得以考研、考公务员等理由擅自提前结束实习。实习结束前学生因故离开实习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即日起,各分管学院需提前了解实习生在岗人数情况,并将实习生返校时间、是否需要安排车辆和学生人数等信息提前一个星期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做好安全工作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工作,明确院长、党委书记、分管实习工作副院长、辅导员及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确保实习生和实习对象的人身安全。
(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实习生安全的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通过QQ、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按要求坚守实习岗位。出行时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准备;接实习生返校的过程中,带队教师和实习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师生顺利返校。
(三)当地的实习生若不跟随集中安排的车辆返回学校,需要向所在学院和分管学院报告情况,了解本学院实习结束后的任务和要求,并将书面的情况说明提交给带队教师。
三、实习工作交接及实习材料收集
(一)实习结束时间确定后,实习生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完成实习总结、实习手册填写和实习成绩认定及各学院自行安排的社会调查、公开课等实习相关工作。
(二)收集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聘书的需求,提前将名单发给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制作。
(三)分管学院与实习基地进行沟通,条件允许的可以组织活动,对实习生的实习成果进行验收和经验交流。
四、实习生返校后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要提前明确并通知实习生返校后的工作和任务,及时开展经验总结,认真收集、整理学生实习过程和效果材料(文字、表格或图片等),可提前组织实习成果展和评优前期工作。
(二)及时对返校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违规违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学校2016年6月2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下学期第六周学校将全面完成答辩工作。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