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学日历安排,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教学准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务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考试工作中试卷保密、教师监考及学生参考等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和《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评阅暂行规定》落实有关工作。学校将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出现教学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期末课程考核安排
(一)停课时间
根据教学日历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至12月25日止。
(二)考核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考核时间:12月19日-12月23日(第18周)。
2.考试科目考核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6日(第19周、20周,公共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部、中心)按以上时间安排考试,并于12月13日前将考试安排表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科周树侃处。
(三)成绩报送时间
1.各教学单位必须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在2017年1月15日前登录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告知学生进行期末网上评教及成绩查询,提醒成绩不及格学生做好重修考试准备。
2.任课教师提交成绩时须按学生实际成绩或考试情况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录入具体分数或标注异常情况(缺考、缓考、舞弊),标注异常情况前需与学院核对清楚后再填写,对选课错误的学生不做任何录入操作。
3.按照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会要求,有国家级、省级、校级平台的专业,在本专业内选择不少于一门课程进行考核方式改革。本学期申请更改考核成绩构成的课程,需严格按照成绩比例构成核算成绩并登载,注意保留考核过程性材料。
4.任课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成绩登录功能,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有关单位或教师自行负责。
5.为避免平时成绩给分随意,杜绝拉分现象,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各教研室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平时成绩构成认定表》(附件1)于12月8日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务科。
三、制卷及相关要求
(一)试卷报送时间
12月9日前报送试卷制作清单(注意填写公共课)、‚纸质AB试卷两套(8K打印)、ƒ经审核后的试卷电子文档、④《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一套(AB卷各一份、16K打印)、⑤《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AB卷各一份、16K打印)至教务科。考查科目如无试卷,需报送《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
试卷领取时间暂定于12月21日,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领卷人员。
(二)制卷要求
1.试卷工作各环节应按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保证A、B卷同质、同量、同构,试卷题型中必须含有对综合能力考查的内容。分别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领导在试卷背面签名,试卷背面签名即代表签名人已审阅试卷且符合《贵州师范学院考务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一条命题规定,且试卷的考核形式、题型结构、试题重复率、教学大纲覆盖率等相关环节符合规定。所交纸质试卷必须用8K纸张打印,考试试卷将以此为模板进行印刷,试卷格式不合格一律不予受理。
2.试卷制作清单(注意填写公共课),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公共课试卷由承担相关公共课教学的部门负责提供。
3.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打印装订的成绩单中的学生学号顺序排列。
4.期末考试用卷由教务处随机抽取A、B卷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
5.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试卷分析表》(见附表)。
四、考场及考务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于12月13日前将考场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务科,考场(含公共课考场)原则上由各学院在本学院教室范围内自行安排,若本学院教室数量不足,须于12月13日前将所需教室数报到教务处教务科。
确保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期末考试环境,各学院务必安排好考试期间的教室卫生清洁工作。
监考教师任职履行监考职责,检查学生双证(学生证和考试证)是否齐全,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允许参加考试,一旦查实未带证件参考学生,教务处将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请各教学单位在课程考核过程中注意相关材料的收集和规范归档。
五、考试资料领取
各教学单位若有需要,可于12月19日-12月23日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考试用草稿纸、16K打印纸以供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
六、其它教学工作及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一)重修申请
各学院通知参加重修学生于12月19日前向课程承担单位提出重修申请,填写《贵州师范学院重修申请表》,经学院及课程承担单位审核批准,各课程承担单位填写《重修安排汇总表》与12月23日报教务科。各承担单位于下学期第一周内安排好重修学生并跟班开课。
(二)课程安排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排课工作须于12月25日前完整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对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通知书》。
(三)领取教学物资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到教务科领取下学期教师教学手册、教学日志、试卷装订封面纸粉笔、黑板擦等相关教学物资。
(四)成绩补登、更改申请
开学前两周内受理学生的成绩补登申请和成绩修改申请。成绩补登由学生提出,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补登并存档。成绩修改由教师提出,教务科受理并存档。
(五)课表微调
开学前三周内由课程承担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处理。
(六)补考时间
开学第3周(2017年3月13-17日)对上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学生进行补考。
由于期末工作较为繁重,各项工作时间结点较多,衔接性强,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以上时间安排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平时成绩构成认定表》
2.《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