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的完成信息数据填报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内容
(一)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根据各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实验教学计划录入情况,由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详见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
(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详见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
二、数据填报方式
(一)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核查2015-2016学年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无误后导出表格(只需导出上报状态数据)。
操作步骤如下:系统菜单——>数据与报表——>数据报表——>教育部数据报表——>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点击“高级”选项筛选2015-2016学年上报状态的数据——>打印与导出。
(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完善实验室队伍人员基本信息与人员培训情况,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导出表格。
1.完善人员基本信息操作步骤如下:系统菜单——>实验室队伍——>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点击“增加”或“删除”。
2.完善人员培训情况操作步骤如下:系统菜单——>实验室队伍——>奖励成果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点击“添加”。
3.导出表格操作步骤:系统菜单——>数据与报表——>数据报表——>教育部数据报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点击“高级”选项将筛选条件设定为2015-2016学年上报状态的数据——>点击“提取数据”——>打印与导出。
(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导出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完善基表六中相应实验室“教师获奖与成果”、“学生获奖情况”、“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六项数据。
操作步骤如下:系统菜单——>数据与报表——>数据报表——>教育部数据报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点击“高级”选项将筛选条件设定为2015-2016学年上报状态的数据——>打印与导出。
三、数据报送时间
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请各教学单位按时完成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填报工作,并将纸质版(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设备管理科。
四、数据填报要求
(一)数据填报以学年为单位,起止时间为: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中教师获奖与成果、学生获奖、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相关数据填报请参见附件: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填写说明。
(三)各教学单位必需确保上报的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数据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相统一。
(四)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按照教育部要求每学年都要进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实验室主任及专职实验人员按时做好相关数据的报送工作。对于迟报、漏报、错报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 实验设备管理科(明理楼127室) 张奎
电 话: 15085939884
附件: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1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