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教务处拟定我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并于2016年5月1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转专业考试及面试,通过教务处最终资格审核后,共有符合条件的转专业人数24人。报经校领导批准,现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16年7月4日-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附件: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