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于2017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十四周全部结束。各学院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要求安排好相关工作,各学院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在不违背《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要求的情况下,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改革,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改革方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学校同意后实施。
二、本学期工作
2017届毕业生第六学期(即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二十周前: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
三、下学期工作
2017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即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实习时,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学期结束前学生完成初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初稿,指导教师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毕业学期工作
实习结束返校后,2017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按以下安排进行:
第二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二稿;
第四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三稿;
第五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形成答辩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答辩稿,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稿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答辩稿进行评阅,评阅通过后学生参加答辩;
第六周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第七周前:完成第一次答辩,不合格学生推迟答辩;
第八周前:完成第二次答辩及评优材料上报工作,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定稿,不合格学生推迟毕业。各学院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第十一周前:表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
教务处
2016年6月30日
